为了回应市民呼求,解决投诉问题,通山县城管局形成了常态化的夜晚巡查工作机制。有些虽然是鸡毛蒜皮的小事,但群众的利益无小事;有些虽然在职责之外,但城管“向前一步”,也管起来。
2025年9月28日晚上19:00,通山县城管局办公大楼。执法三中队的队员陆续来到办公室,有的在整理资料,有的在翻阅法律条文。
19:30,队员集结完毕,队长陈平,指导员徐平,队员赵尔瞻、彭鹏、曹鄂峰、徐翔、镇九州。七人坐上执法车,出发。
19:40,县公路局右转往郑家坪方向拐角。两家烧烤店,有一家黑烟冲天,随风飘荡。彭鹏拍照取证,徐平在现场交涉,陈平通过店员的电话与老板沟通。通过磋商,老板答应购置油烟净化装置。
20:00,迎宾大道一家超市门口。有市民投诉,超市进货的大货车晚上卸货扰民。赵尔瞻联系投诉市民,曹鄂峰到超市内寻找负责人。超市经理解释说因为武汉白天交通限制,大货车只能下午5点进城进货,货到通山的超市要晚上9点以后。陈平耐心告知夜间噪音标准,要求他们卸货时轻拿轻放,尽量缩短作业时间。经理承诺整改,会加装缓冲垫,力争在晚上11点前卸货完毕。投诉居民当面表示,同意处置方案。
20:20,县城某酒店楼顶。根据市民投诉,该酒店楼顶的空调压缩机运行时发出持续低频嗡鸣,夜间尤其明显。陈平提示:“压缩机底座减震垫已老化,需立即更换。”酒店经理承诺整改,并加装隔音罩。
20:40,县一中门口。校门两侧五家小吃摊中,有三家使用喇叭循环播放录音招揽生意。赵尔瞻向摊主说明,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明确规定,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。一名卖煎饼的摊主辩解:“别人都放,我不放就没生意。”徐平耐心解释:“已接到学校方和家长的投诉,若拒不改正,将依法暂扣设备并处罚款。”摊主最终收起喇叭。
21:00,县融媒体中心门口。两个水果摊的喇叭音量尤为突出,百米外仍清晰可闻。彭鹏录制视频证据后,曹鄂峰上前告知其行为已违反《湖北省噪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》中关于商业噪声的管理规定。正当执法人员进行教育时,一名摊主突然情绪激动:“我们小本经营,不用喇叭怎么活?”陈平上前严肃而平和地回应:“理解你们谋生不易,但附近居民也有享受安静环境的权利。建议改用静态招牌,既不影响经营,也不扰民。”
21:15,政府广场。广场东西两侧各有一个露天唱歌摊位,音响音量相互较劲,一片嘈杂。徐平向两位摊主宣传:“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公共场所噪声扰民首次警告,拒不改正的可处200-500元罚款。”建议两人降低音量,营业时间不能超过21:30。
22:10,隆鼎丽都小区水塘西边山体,一台挖掘机在挖山,两台大卡车在装卸渣土。这个小区是通山县最大的小区之一,有三个片区,居民密集,入住人口很多,居民进出比较频繁;还有一所小学,白天不能施工。镇九州拍照取证,陈平通过现场施工人员要求老板在22:00必须停止施工,徐平敦促渣土车全覆盖后驶上公路。
22:30,民营一条街卤制店。执法车行至店外,一股浓烈且混杂卤料与油脂气味扑面而来。经核查,该店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,烹饪废气直接低空排放,严重影响周边住户开窗通风。徐平向店主指出,其行为涉嫌违反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相关规定。店主解释称小店刚开业,设备不完善,承诺将安装并启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,徐翔详细记录了店铺信息以便后续回访。
23:00,通山县城管局大楼正门。陈平看向大家:“辛苦了兄弟们,今天很幸运,暂时没有接到新的投诉。大家抓紧时间回家休息,明天上午再找相关的业主沟通落实。”(文/镇咸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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